老板拒不支付工人工資,達到相應金額涉嫌惡意欠薪。但他們不是直接報警,而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對拒不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繳費要求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有:
1.寫明仲裁理由和要求的仲裁申請書,並根據申請仲裁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仲裁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當面簽署並提交的授權委托書,其內容需註明具體委托事項。此外,還需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能證明仲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並能證明申請事項的證據材料。
綜上所述,為雇主工作的雇主可以不交錢報警,但建議先與雇主協商,或者申請調解組織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