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老公堅持離婚,具體解決方法如下:
(1)在夫妻雙方中,如果男方想離婚,女方不想離婚,雙方可以心平氣和,協商維護婚姻關系;
(2)如果協商不成,男方堅持離婚,可以通過訴訟離婚,那麽女方準備參與訴訟;
(3)如果要求離婚的男方已經收集到女方婚內不忠、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兩年以上的相關證據,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確認證據真實有效、夫妻關系已經破裂的,法院將判決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協議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當事人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的初審;
3.出具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回執;
4.離婚冷靜期30天期滿,辦理離婚證;
5.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6.登記並簽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