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五條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國務院制定了全國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全國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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