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壹般分為以下兩種:感情出軌和身體出軌,感情出軌是指對伴侶以外的某個人有感覺,但身體沒有出軌。感情出軌是相對於身體出軌而言的,兩者有本質區別。90年代以後,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生活質量提高了,人們的感情更加豐富了。隨著人們日常出行的便利和各種社交軟件的出現,也給感情出軌和身體出軌的人帶來了很多便利!
至於妻子出軌,丈夫被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這個問題取決於事情的來龍去脈。雖然出軌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接受的,但是如果對第三者造成了身體上的傷害,妳還是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什麽情況下,妳不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出軌的人是自衛,受害者防衛過當死了,妳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但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建議冷靜對待,盡量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千萬不要模仿電視劇裏的宋武和西門慶。那種方式現在行不通了,還會給妳帶來二次傷害。
丈夫殺人,是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與出軌無關。只有在量刑的時候,因為對方有過錯,才可以從輕處罰,但是是否從輕要看性質是否惡劣,社會影響是否重大。否則不足以從輕處罰,可能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