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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軌離婚的法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妻子婚內出軌,丈夫可以主張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當符合離婚的實質條件時,法官才能判決準予離婚,而實質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妻子的不忠行為才能達到實質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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