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最低工資並不違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於合同或同崗位約定工資的80%。如果80%正好和最低工資標準壹樣,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是合法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
(壹)勞動者本人和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工資的構成有哪些?
工資的組成包括:
1,底薪;
2.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
3.效益工資;
4.浮動工資;
5.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