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可以通過申請法律援助解決,但必須是針對下列事項,當事人經濟困難: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要求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或者要求養老金或救濟金。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第十壹條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