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遺囑繼承遺囑的,持遺囑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公證書並辦理過戶手續;
2.如果沒有遺囑,則必須依法繼承。第壹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公證後也必須辦理過戶手續。
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房地產繼承和轉讓需要的材料包括: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戶口本或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房產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和地籍圖;房產契稅完稅證明、契稅減免審批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不能繼承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159條
遺產分割時,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必要的遺產應當留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收入來源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