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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是壹句話,這些冰冷的法律常識。

離婚不是壹句話,這些冰冷的法律常識。

1,女方個人繼承所得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平分,但也有例外,比如婚姻期間女方指定繼承的,那麽這部分財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比如女方父母在她死後的遺囑中已經寫明,她名下的遺產全部由其女兒繼承,所以男方無權分割這部分財產。

2.女方婚前全款買房。

如果女方婚前有壹些產業,比如婚前全款買房,那麽這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男方想留就留不住;如果女方是婚前按揭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那麽離婚時房子也歸女方,但女方需要共同補償男方還貸和房子增值部分。

3、女方的嫁妝

父母壹般會給女方買壹些嫁妝,屬於父母給女兒的財產。這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處置。離婚時女方可以全部拿走,但如果女方的嫁妝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消費的,無論是女方個人消費還是夫妻共同消費,男方都不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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