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期間,如果要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是可以受理的。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登記期限不影響夫妻雙方處理離婚糾紛。也就是說,如果妳和配偶在離婚登記期間不能就離婚達成壹致,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離婚糾紛。
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前,建議您咨詢律師或法律顧問,了解相關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同時妳還需要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比如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件、結婚證、財產清單、孩子撫養權歸屬證明等。
總結壹下:離婚登記期間,如果要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是可以受理的。但在提起訴訟前,建議您咨詢律師或法律顧問,了解相關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壹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當婚姻登記處查明雙方確屬自願,並已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時,就會出具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