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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子女撫養費的國家標準是什麽?

離婚夫妻的子女撫養費標準,按照不直接撫養的壹方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家庭組織適用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九條(壹)贍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對兩個以上子女支付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上述比例,按照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第五十條贍養費應當定期支付,有條件的可以壹次性支付。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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