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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能斷絕孩子關系嗎?

法律主觀性:

孩子不能和父母分手。1,自然血緣,法律上不能解除。我國目前還沒有關於斷絕親子關系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於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可以基於血緣關系在感情上斷絕,但這種天然的血緣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關系: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 *父母子女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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