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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上的照片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不需要照片,離婚證上的照片有效。如果是離婚協議,在民政局登記離婚備案後發生法律效力,之前處於不生效狀態,所以不生效可以重新簽;如果已經生效了,那民政局還有備份。如果是離婚證,壹旦離婚登記就解除婚姻關系。如果照片被撕了,可以去民政局辦理婚姻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壹條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華僑和外國人申請離婚登記的,除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外,還應當出示有效護照和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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