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離婚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和他人利益,且雙方簽訂協議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夫妻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那麽離婚協議經雙方簽字並註明簽字日期後,將依法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應註意以下問題:
1.協議離婚需要30天的冷靜期才能登記;
2.辦理離婚時,需要註意孩子的撫養權,同樣的財產也需要處理;
3.離婚時,還需要處理夫妻雙方的債務;
4、有法定情形的,也可以請求對方給予賠償;
5.離婚時,生活困難的壹方也可以向另壹方提出經濟幫助;
6.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遵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