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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中的肖像權和姓名權分別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肖像權是指人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復制、使用和拒絕他人侵害的權利,是人們為了自己的肖像所體現的個人利益而享有的壹種人格權。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其姓名的壹種人格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在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第壹百零三條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幹擾、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之姓名權或名稱權。

第壹千零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第壹百零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塗汙、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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