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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怎麽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在離婚協議中寫明離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需要處理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等問題;離婚的事實和理由也需要寫清楚。同時,離婚協議不得損害他人利益。

1.離婚財產分配是這樣寫的

陳述雙方的基本信息;註明申請離婚的時間;詳細說明家中財產及其分布情況;註明子女撫養費支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欠費的賠償責任人;寫下協議的簽名和年、月、日。離婚協議書要到離婚證出具後才生效。認定離婚協議在夫妻雙方達成* * *意思表示壹致時成立,即雙方簽字時成立。

2.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離婚意願的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壹致意見,最後由夫妻雙方根據離婚協議辦理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後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壹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的,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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