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多快可以辦?

離婚多快可以辦?

法律分析:離婚手續最快壹個月就能辦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符合條件的,通過30天離婚冷靜期的,可以領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壹百六十壹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 上一篇:勞動仲裁中被告不出庭會有什麽後果?
  • 下一篇:臨沂立信商貿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