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李丹在個人微博中發布廣告視頻,宣傳Ubras品牌女性內衣。文案是“#我的職場救生服#,壹個讓女性躺下來輕松贏得職場的裝置。我說沒有我不能帶的貨,妳信不信就好。”?
其中“讓女性躺著輕松贏職場”的表述引發網友質疑,稱其歧視女性。“女性可以不試著穿內衣在職場馳騁嗎?”“亮歧視,以為他有趣”。?
有網民甚至呼籲舉報該廣告,認為李丹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廣告代言人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廣告中如實推薦、證明商品和服務,不得推薦、證明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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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日道歉:
2月25日下午,李丹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為Ubras品牌女性內衣帶入時的不當言論道歉。他說,“措辭確實不恰當。作為壹個語言工作者,當我拿到這個文案的時候,我應該更清楚它的影響。目前已經第壹時間配合下架,壹起道歉。”李生日隨文章轉發了該品牌的道歉聲明。
李生說,他壹直尊重女性的立場,在工作中,尤其是在談到女性話題時,他需要更多地考慮女性朋友的感受。“這是我的錯,反思,謝謝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