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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馮荊國明案是怎麽回事?

詳細事件如下:

2065 438+0 2007年8月26日,在微博中發長文,稱景M .郭對其進行騷擾,他已向有關部門舉報。而且不僅僅是他,郭敬明經常騷擾男同事。可惜除了他之外的人,都怕靖國之報復,都敢怒不敢言。李馮的言論壹出,郭敬明就接到了大批記者的采訪電話,連郭敬明的好朋友陳學冬也是無辜的。李馮的受歡迎程度大大提高了。

海澱區法院於2065438+2008年對李馮景M國壹案進行了壹審,法院認為景M國的指控缺乏刑事證據,駁回起訴。景明國不服上訴,由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

2018年9月6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布京M .郭、誹謗罪二審刑事裁定書。終審裁定:駁回景明國的上訴,維持原判。

擴展數據:

郭敬明的上訴理由是:

原裁定認定指控“證據不足”的事實明顯錯誤,其已向壹審法院提交了足夠的證據;壹審法院沒有向他說明哪方面的證據不足,哪方面的證據需要補充,也沒有具體問他是否可以補充某壹方面的證據,即駁回起訴,限制了他正確行使舉證權利,程序嚴重違法;他提交的證據充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原審駁回起訴的決定,剝奪了他受到侵害時的司法救濟權,程序嚴重違法。

參考資料:

海峽網-李馮郭敬明事件的整個經過是怎樣的?李馮開始害怕了:跟郭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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