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工傷認定前上班是否影響帶薪停工期?

工傷認定前上班是否影響帶薪停工期?

在工傷認定前上班,影響了帶薪停工期。工傷認定期間,已康復的職工需要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的,不再享受帶薪停工工資,按正常工作工資結算。

工傷期間的賠償費用為: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助;

3.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壹次性傷殘津貼和壹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享受壹次性醫療補助;

8、因工死亡,其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15日內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申請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根據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需要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期間,暫停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 上一篇:贛州開放大學在哪裏?
  • 下一篇:公司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不公示、不投票、不簽名是否有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