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查明,咪咕公司去年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文章,涉嫌使用李想圖片。並且在使用這張圖片時,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本案中主要是有意利用名人效應提高文章點擊率,謀取不正當利益。李習安的訴求是要求被告刪除相關侵權內容,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壹定的經濟損失和律師費。
法院的判決認可了被告的侵權責任,應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要求其在48小時內在自身微信號顯著位置發布道歉聲明,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元。毫無疑問,這壹事件對李習安來說是公平的,對許多公司來說也是壹個強烈的警告。
咪咕公司其實是中國移動針對移動互聯網領域設立的,涵蓋音樂、視頻、閱讀遊戲等相關內容,目前有很多用戶在使用。這裏面不可避免的會有壹些畫面,有時候不可避免的會涉及到對當事人利益的侵害。
其實這種事情是娛樂圈的通病。很多公司或者壹些廣告主為了利益可能涉嫌侵害公眾人物的利益。有人涉嫌未經當事人許可,使用他人頭像。近年來,名人也非常關註自己的侵權案件。如果他們發現了,就會選擇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近年來,法院收到了許多名人侵權的案件,相應地保護了名人的相關利益。
希望這件事能引起大家的重視,不要做違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