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立法法是否屬於憲法性法律?
立法法是憲法性法律。
憲法有三個特點:它是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文件,不同於憲法慣例;它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的根本問題,但不是根本問題的全部,只是壹個或壹個方面的根本問題;最後,其法律效力低於憲法,其制定程序與憲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相同,沒有特殊要求。
第三,立法法與憲法的關系
1、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都是在憲法精神的指導下制定的。
2、由於憲法地位的特殊性,不可能對所有的法律都作出具體、詳細的規定,只規定最基本、最基本的內容。
3.我國憲法對立法權限的劃分、立法程序和法律解釋都規定了原則,但憲法中立法權限的劃分不夠具體和明確,導致壹些法律法規與法律相抵觸或者相互矛盾和沖突。壹些法規質量不高,在起草制定過程中存在單方面強化和擴大部門權力,給部門和系統帶來不應有的審批、發證、收費和處罰權;有的甚至超越職權,擅自解讀法律法規,或者自行制定規則。這些問題在壹定程度上損害了國家法制的統壹和尊嚴,也嚴重影響了正確執法。
4.因此,為了提高立法質量,維護國家法制統壹,制定立法法是十分必要的,立法法對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作出統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