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權;
(2)了解真相的權利;
(3)自主選擇的權利;
(4)公平貿易權;
(五)依法要求賠償的權利;
(6)咨詢權和知情權;
(七)依法結社的權利;
(8)維護尊嚴的權利;
(9)監督權和批評權。
消費者權益是在壹定的社會經濟關系下,為滿足經濟運行的客觀需要而授予商品最終使用者的權利。從1983開始,每年的3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會舉行大型活動宣傳消費者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那麽,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積分年底會清零嗎?對此,記者也分別聯系了兩家運營商。客服給出的答案是,雖然有“清零”的說法,但每年都不清零。
“積分可兌換禮品或話費,積分三個自然年‘滾清’。”電信客服人員說。據介紹,所謂“滾動清算”,是指不區分壹年中具體天數是365天還是366天,清算積分的時間對應具體天數。比如65438+3年前2月23日產生的積分,將於今年2月23日65438到期,到期即清零。
聯通客服說,清零積分的周期是“36個自然月”,也就是說也是“3年左右”。至於具體清算時間,客服建議客戶通過積分商城查詢詳情。同時,聯通會對即將到期和即將失效的積分進行記錄和提示,建議用戶及時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