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經營、使用和管理。
本法所稱公路,包括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條公路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保證質量、暢通無阻、保護環境、建設、改造和養護並重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促進公路建設。公路建設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國家鼓勵和引導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設和經營公路。
第五條國家幫助和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公路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