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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亮非法煙草經營的司法解釋

法律分析: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煙草犯罪的解釋明確規定,非法經營額超過1萬元的,屬於情節嚴重。,或者違法所得超過1萬元的;非法經營卷煙1萬支以上的;三年內因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受到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並處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罰款3萬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非法經營1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卷煙1萬支以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三)三年內兩次以上因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受到行政處罰,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壹)非法經營數額在2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卷煙壹百萬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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