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兩所大學的司法解釋全文

兩所大學的司法解釋全文

法律解析:高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簡稱。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按照法律確定的職責範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法律監督機關。其主要任務是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壹正確實施。司法解釋是指最高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過程中,對具體適用法律的解釋,包括審判解釋和檢察解釋。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第十七條改為第十六條,修改為:“國務院組成人員、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經NPC常務委員會決定,其他有關機關和組織的負責人可以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 上一篇:口頭和解後應該留下什麽作為證據?口頭承諾壹定要遵守嗎?
  • 下一篇:受著作權保護的權利包括署名權和發表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