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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合夥開店不簽協議怎麽辦?

法律分析:合夥人以出資從事經營活動,並按照約定取得營業執照的,相互之間的關系就成為法律上的合夥關系。合夥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任何合夥人可以隨時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其中壹人抽逃出資或者私分合夥財產無效的,債務產生時,應當將分別取得的全部合夥財產作為合夥財產返還,清償合夥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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