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可歸為侵犯隱私: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他人生活安寧的。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非法刺探他人財產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他人財產的;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公之於眾;泄露公民個人資料或者將其公開或者擴大公開範圍的;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未經允許公開他人的秘密。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同壹行為的,由侵權人先承擔侵權責任。其他法律對侵權責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