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惡行不能消滅。犯罪記錄是指對某人過去的違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也稱為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是指犯罪記錄的卷宗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保存。凡是有犯罪記錄的人,被判處刑罰,犯罪記錄將終身保留,保存在公安部門,任何機關和個人都無權消除。所以壹旦構成尋釁滋事罪,這個記錄和檔案是不能消除的,任何犯罪記錄都不能消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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