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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親屬的範圍

法律分析

定義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烈士家屬依法享有以下福利:65,438+0。烈士家屬據實領取烈士褒揚金、烈士因公犧牲壹次性撫恤金、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2.符合條件的烈士家屬也可以領取定期撫恤金;3.烈士遺屬可以享受優惠醫療待遇。此外,烈士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烈士家屬應該得到優待。根據現行法律,符合條件的家庭除了給予烈士褒揚外,還可以申請壹次性撫恤金、定期撫恤金等壹系列撫恤金和救濟金。烈士優待政策不僅體現在金錢上,還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讓烈士家屬感受到社會的關懷,同時保障他們的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包括配偶、血親、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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