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臨時工工資的法律規定

關於臨時工工資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臨時工的工資。但規定職工月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平均工資水平。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聘用或者雇用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職工聘用或者雇用有關的其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壹條* *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 上一篇:八大刑事犯罪是什麽?
  • 下一篇:影響碳配額價格的因素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