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了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目標任務和重要舉措,對於推進法治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目標是建設壹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隊伍,通過建立健全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法律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意見》強調,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壹是要堅持正確方向。二要堅持統籌兼顧。第三,要堅持依法辦事。第四,要堅持積極穩妥。對老年人實行老辦法,對新人實行新辦法,僅對新法律職業者實行考試和崗前培訓,促進新舊制度的適當對接。
《意見》明確了法律職業範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意見》還從思想政治、職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三個方面明確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
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