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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新華相關

1969入伍,歷任連、營、團、師級幹部,多次獲得軍功章。他帶的部隊先後獲得團中央、總政治部“共青團工作委員會先進典型”先進稱號,總部、軍區軍隊政治工作、後勤工作先進稱號。2003年任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分管全區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律師協會工作,任寧夏婦女兒童委員會委員、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成員、老齡工作委員會委員。

2004年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自2003年3月我負責法律援助工作以來,我與司法部黨委的壹批人壹起,迎難而上,在基層對法律援助進行了多次調查。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我提出了許多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並付諸實施。經過不懈努力,寧夏法律援助工作初步形成了機構基本健全、隊伍初具規模、人員相對穩定、基本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專項經費逐步增加、法律援助業務全面開展的法律援助工作局面。由中央黨校教研部編輯、國家級出版社西苑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文獻《求真務實——三個代表理論實踐紀實》,以《實踐三個代表理論與推進法律援助》為題,對其先進事跡進行了專題出版,在交流學習中發揮了廣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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