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了3個小時,沒有賠償。
只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誤(如飛機故障)且延誤時間超過4小時才會得到賠償。
在國內,非承運人原因(如天氣、流量控制、空管、旅客自身原因等。)壹般都不補償。因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取消或預計延誤四小時及以上的,壹般航空公司承擔退票、改簽費用,並應根據延誤時間向旅客提供免費餐飲服務和休息場所。
根據相關規定,飛機延誤賠償分為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和延誤8小時以上兩個等級。賠償金額從200元到450元不等。
法律依據:
關於航班延誤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
第壹條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誤航班有兩個標準。壹種是延誤航班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另壹種是延遲超過8小時。在這兩種情況下,航空公司都要對乘客進行經濟補償;
第二條補償方式可采取現金、機票折扣、裏程返還等方式。
第三條航班延誤情況下,為了不造成新的延誤,壹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經濟補償,航空公司可以采用掛號、信函等方式。
第四條機場應當防止航班延誤後,旅客采取“罷工”或者“搶機”行為影響後續航班的正常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