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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的含義

欺詐是指故意告訴對方虛假信息,或者故意隱瞞真實信息,誘導對方基於錯誤判斷作出意思表示。

壹.定義

1,其中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實施詐騙行為的目的是使對方產生或者加重動機錯誤。所謂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以行為人有說明義務為前提的。如果行為人故意不作必要的說明,會造成或者加重對方的動機錯誤,構成欺詐。

2.欺詐可以由民事法律行為的壹方當事人實施,也可以由第三方實施。

二、欺詐的構成要件

1.欺詐方必須是故意或者以欺詐手段誘使對方與其訂立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訂立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本身就是欺詐。

2.欺詐者在客觀上實施了欺詐行為,包括:行為人故意捏造事實、虛構事實,誘使對方上當受騙;行為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不告訴對方真實情況,使對方上當受騙,與其訂立合同。

3.欺詐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被行為人欺騙,使其陷入錯誤的認識,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與行為人訂立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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