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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第二單元小維權者在口頭交流、維權和守法中的例子

晚飯後,我和媽媽去了鴻福超市。

買了些生活用品,我媽結賬。突然想起在團校的時候,尚老師曾經跟我們講過,我們中國的孩子吃肯德基不開發票,讓肯德基每年偷稅20億。所以我決定保護自己和國家的權利——開發票。

我拿著購物小票來到收銀臺,讓服務員阿姨給我開發票。阿姨看我是小孩子,冷冷的說:“單位開什麽?”“個人!”我很不自在,但還是禮貌地回答了她。然後,阿姨又開始審問我:“妳拿著發票幹什麽?”我回答:“維權!”"大媽說:"只給報銷!”我說,“我要捍衛我的權利,阿姨,開車就是了!”“阿姨幹脆把剛拿出來的發票拿回去,留了句:“去問問妳爸媽怎麽辦?”他不再理睬我了。我憤怒地留下壹句:“偷稅漏稅!”我無助地跑向媽媽求助。我媽拿著購物小票來到櫃臺,很認真地說:“開發票吧!”"阿姨說:"不報銷,憑收據就能解決問題。"媽媽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不報銷就得開發票!" "大媽見她媽這麽堅決,只好忍痛開發票,不高興地問:"什麽單位?"“個人。”媽媽說...

發票終於到了。有了這張小小的發票,我感到驕傲和憤怒。我為自己最終捍衛了自己和國家的權利而自豪。我憤怒的是,這個合法的權利來之不易!買東西要發票是理所當然的。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也是商家的義務。但是鴻福超市刁難顧客,偷稅漏稅,能算是講究誠信,顧客至上嗎?八榮八恥中有“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舍本逐利忘義為恥;鴻福超市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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