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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地暖漏水了。樓下屋頂誰負責?

法律分析:第壹,如果認定漏水是由於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造成的,在保修期內,受損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由此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範圍承擔物業保修責任。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外墻的防滲漏保修期不低於8年。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實因裝修或鋪設水管導致樓下業主漏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明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也應對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第三,如果由於建築防水材料自然老化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 * *應該分擔部分維修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根據業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部分關於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及時解答業主關於物業服務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落實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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