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路邊攤需要營業執照嗎?

路邊攤需要營業執照嗎?

路邊攤需要營業執照。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凡通過出租房屋、自發形成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便民服務攤點等方式在居民區周邊開展經營活動的,臨時攤點屬於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所以路邊攤也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要取得營業執照,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名稱和章程;

2.有由企業管理或者國家授權企業所有的財產,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機構、財務會計機構、勞動組織等機構;

4.有與業務範圍相適應的必要的營業場所和設施。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不僅僅是企業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範圍,還涉及到行業類別、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等其他信息。因此,在運營時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 上一篇:利率bp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馬雲下午3點40離開,曠工半天。阿裏巴巴的人事制度有多嚴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