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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收費的違規行為是什麽?

法律分析:行政部門要按標準執行收費,不允許亂收費。我國法律文件對亂收費有處罰依據,明確了亂收費的法律責任。根據《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亂收費的行政責任人員可給予警告、記過處分。亂收費情節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收費單位違反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各級物價、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收費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1,擅自設定收費標準;

2、不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減免政策,或者采取分解收費項目、增加收費頻次、延長收費時限、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3.已明確取消或停止的收費項目仍在收費;

4、不按照規定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

5、其他違反收費管理規定的。

第三十壹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審批收費項目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二條各級價格和財政部門在收費管理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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