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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委員會的審查模式

法律分析: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對涉及全國人民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的檢查和監督;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組織中醫藥研究倫理審查的檢查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的日常監督管理。主要監督檢查以下內容: (壹)醫療衛生機構是否按要求設立倫理委員會並備案;(二)倫理委員會是否建立了倫理審查制度;(3)倫理審查的內容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四)所評審的研究項目是否在中國醫學研究註冊信息系統中註冊;(五)倫理審查結果的執行情況;(六)倫理審查文件的管理;(七)倫理委員會成員的倫理培訓和學習;(八)國家和省級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是否得到落實;(九)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相關內容。

法律依據:《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第七條從事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的醫療衛生機構是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的管理責任主體,應當設立倫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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