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2我65歲,電工出身,身體健康,沒有退休金,沒有社會保險。為了發揮我在電工和機械維修方面的技能,我被壹家物業管理公司聘用。這是2013 12年初,老板沒有跟我辦理合同手續。壹開始他安排我開掃地車留著結,自己掏錢。那些年我的工資是1800元。從那以後,老板的工地越來越多,我的工作量也越來越大。最多的時候有20個左右的工地,大大小小的各種維修工作都是我壹個人在做。因此,我的工資從1800元增加到現在的每月3600元。在此期間,總公司的老板已經給我配備了更多的維修站點。今年2月28號,老板找我說,妳老了,要從工資裏扣800塊。未經我同意就把我辭退了。現在和我同齡的人不在少數。之所以沒有被辭退,是因為大部分都是低薪1.200元-1.600元的保安和綠化員工。我身體很好,老板也認可我。簡而言之,我的老板只是想降低我的工資,但我沒有同意。現在我要求老板按照勞動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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