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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假離婚買房

法律主觀性: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依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就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的法律後果和真離婚的法律後果是完全壹樣的。所以假離婚不是壹個法律概念,壹般是指夫妻雙方並不是真的想離婚,而是為了某種目的而離婚。這種做法鉆了法律的空子,不僅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還會遭受相應的損失。假離婚是違反法律的欺詐行為。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假離婚,獲得的按揭貸款購房資格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婚姻關系必須基於雙方自願進行結婚和離婚登記。已經登記離婚的,沒有法律證據支持撤銷登記,或者另壹方不願意復婚的,不能恢復婚姻關系。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藏的法律風險也不容小覷。離婚後買房需要的證件,參照以下法律規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權利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註冊申請;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產權證;4.證明房屋權利轉移的材料;5.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6.房地產登記申請書;通過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雙方攜帶離婚證、自願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親自辦理房產交易。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 *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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