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別性:我國社會主義法作為壹種特定類型的法律,其根本目的是維護全體人民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建設,形成了不同於其他類型法律的特殊性質。
2.與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法律與我國特定的社會制度相適應,保障全體人民的權益,同時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提供規範和保障。
3.與時俱進的特點:我國社會主義法律不斷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不斷修改完善自身,同時積極參與全球化的法制建設,成為全球化時代應對政治經濟挑戰的重要手段。
4.制度性: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高度的制度性,其規範行為的原則和方法已納入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法律體系,充分體現了國家統壹性、權威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原則。
5.規範性: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高度規範的法律,規定了全體人民的權利和義務,在維護國家利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會主義法的基本原則
1.人民立法原則:人民代表大會是法律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立法和制定法律規範;人們圍繞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實施參與計劃的制定。
2、法律優先原則:壹切行政機關都必須在法律範圍內行使職權,並保證法律的公正實施;法律不受任何壹方的影響,必須遵循法律的規定和程序,公正執行。
3.保障人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保障人權和公共利益是社會主義法律的重要原則。所有法律條款都必須符合人民的利益,保護公民的人權和基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