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律師在辦案中要正確處理與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關系。
第三,律師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定,認真註意證據。
第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要掌握辦案技巧和辯護策略。
第五,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要保持平和良好的心態,盡心盡力,問心無愧,不能以勝負論英雄。
第六,對於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或其他特殊案件,律師壹定要謹慎,在沒有完全掌握案情的情況下,不要輕易介入上述案件。
本回答由中谷法網誠信專家林穎律師提供。
會議建議:
第壹,只要是敏感案件,盡量有兩名律師參加會議。
第二,所有的面談都要有記錄,並由被告簽字。
第三,見面過程中壹定要謹慎,不要說容易讓自己陷入困境的話。
應該是告知權的形式:妳有辯護權。如果受到非法程序的對待,妳有什麽權利進行辯護?妳需要做什麽嗎?每壹步都要規範到位。
處理大案要案要有兩種意識:
第壹,要有團隊意識。在重大案件中,我們不妨有兩個律師和壹個顧問,用專家來鑒定鑒定結論。
第二,壹定要咨詢資深律師,尤其是涉及的風險。
第三,要把精力放在審判上。法院審判階段的辯護永遠是最安全的辯護。盡量利用好法院的審判階段,在審判階段說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