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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了大陸法系民法的概念。

CivilLawSystem是指古羅馬傳統產生和發展的法律的總稱,尤其是19世紀初的法國民法典。由於這壹法律體系的影響主要在歐洲大陸國家,尤其是法國和德國,而法律的主要形式是法典,因此,又稱為大陸法系、羅馬-德國法系和法典法系。除了歐洲大陸國家,還有曾經是法國、德國、葡萄牙、荷蘭等國殖民地的國家,因為其他原因受到它的影響。比如非洲有埃塞俄比亞,南非,津巴布韋。在亞洲,有日本、泰國和土耳其。此外,還有加拿大的魁北克、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和英國的蘇格蘭。

大陸法系是指起源於古代羅馬法,中世紀以來西歐國家在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的法律制度,以《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為代表,以及受此法律制度影響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

大陸法系的地理分布

大陸法系是西方兩大法系之壹,其分布範圍極其廣泛,以歐洲大陸為中心,遍布全球。在討論大陸法系的分布範圍時,首先要明確這個法系是以法國和德國為主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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