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
2.如果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方式是合法的,債務人僅僅是基於自身的壓力和輿論而自殺的,他和債權人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3.采取非法拘禁、毆打、故意傷害等非法形式討債,致債務人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他人死亡,但行為人仍然實施該行為,放任結果發生,應當負刑事責任。具體情況需要根據具體案情分析,他可能承擔殺人或傷害致人死亡等刑事罪名。
高利貸逼死人,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故意和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也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如果采用非法拘禁、毆打、故意傷害等非法形式討債,那些逼死人的都要坐牢。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1.債權人以威脅、恐嚇等非法手段侵害債務人的,可以起訴對方侵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報警,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2.如果不采取違法措施,債務人因壓力過大而自殺,債務人不違法。
3.剩余的債務應從死者的遺產中清償。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