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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抄襲的認定標準及處理方法

識別標準

1.不註明出處,逐段引用他人論文,如果引用總字數超過自己論文總字數的30%,無論引用內容性質如何,均視為抄襲。

2.如果自己論文的核心觀點與別人論文的核心觀點完全壹致(不壹定是全部觀點),論證過程或表述非常相似,那麽無論有多少文字與別人相似,都視為抄襲。

加工方法

1、畢業前發現或舉報有抄襲行為的畢業論文作者,由相關學院責令改正,相關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其修改論文並延期半年或壹年答辯。

2.對畢業後在我校工作的當事人,視其抄襲程度、認錯態度、不良社會影響和給學校造成的損失,按有關程序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撤職、開除、留用或開除處分。

3.對於畢業後已經離校的當事人,可以將調查結論寄到其所在單位;嚴重抄襲者或對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響者,由我校按相關程序予以撤銷,包括學歷證書(含電子註冊證)、學位證書、榮譽稱號等。,並保留向我校追回抄襲所得經濟利益的權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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