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範圍涵蓋公路、水路、道路運輸、城市客運、海事、搜救等業務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旅遊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法規草案;
2.統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編制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3.國家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宣傳國家旅遊整體形象,推動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引導和推動全域旅遊;
4.指導和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支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代表性和示範性的文藝作品,促進各種藝術和藝術品種的發展;
5.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整體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和均等化;
6.引導和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信息化和標準化;
7、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推廣和振興。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關於“12328”運輸服務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第壹條要求,本市城市交通行業按照“行業覆蓋、因地制宜、厲行節約、註重實效”的工作原則,積極做好“12328”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