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律師的收入只能看案件來源,包括訴訟和非訴訟業務。其實這兩方面的業務壹方面和律所有關,另壹方面也和律師的個人能力有關。和律所有關的是,法律沒有業務資格。比如律師事務所能否入圍法院系統的破產管理人名單,能否入圍SASAC法律服務機構名單,律師事務所是否做過IPO業務,是否做過新三板業務等,會對律師的選擇產生影響。這也是很多律師願意留在大律所的原因,因為大律所的合夥人做的任何業務,小律師都可以帶,說他的律所做了這樣的業務,他自己也可以做。
至於哪個領域效益最高?我覺得是在民商事領域,具體是建築工程和房地產領域。有人可能會說是IPO業務,這是壹種誤解,因為IPO業務持續時間長,IPO業務風險大。目前很多公司業績造假,律師引用會計師資料,被證監會認為是沒有盡到“勤勉”責任。對於建設工程和房地產訴訟,壹是標的大,費用高;其次,他們更專業。這種糾紛基本都會請律師,基本不會欠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