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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執照考試時間是什麽時候?

報考律師資格證的時間:從2002年開始,沒有律師資格考試。要想取得律師證,需要通過司法考試。申請時間為每年6月底至7月初,考試時間為每年9月20日左右。律師資格證書是申請律師執業和從事律師職業的資格證書。通過全國統壹考試或者考核取得。從1986開始,到2002年結束。2002年後,該證書被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司法考試)取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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